10月13日,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,近年來,人民法院通過“提高判賠數(shù)額、降低維權成本”“加大懲罰力度、減輕舉證難度”“延長保護鏈條、縮短審理周期”“提煉裁判規(guī)則、擴大普法宣傳”等系列舉措,加力保護種業(yè)知識產權。
一粒玉米種子,是如何獲得5000多萬元賠償?shù)模?025年4月25日,最高法知識產權法庭宣判一起案件。該案中,恒某公司對玉米植物新品種“NP01154”享有獨占許可權,主張金某公司生產、銷售的七個雜交玉米審定品種均系未經許可使用“NP01154”品種作為親本生產而來,請求判決停止侵權、賠償損失。
一審敗訴后,恒某公司提起上訴。最高法二審判決撤銷一審判決,適用懲罰性賠償,責令金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“NP01154”品種權的行為,賠償恒某公司經濟損失5334.7萬余元及維權合理開支20萬元。
恒某公司一審敗訴、二審勝訴的關鍵轉折點在哪里?據(jù)了解,關鍵在于兩級法院對于一份“擴大位點加測”的測試報告證明力的認定結論不同。
最高法二審認為,采取擴大位點加測,必須符合加測的前提條件,且選擇加測位點應嚴格遵循相關標準和規(guī)范,確保加測位點的引入能夠提高鑒定準確性。金某公司提交的“擴大位點加測”測試報告的啟動及位點選取不符合司法解釋的規(guī)定和植物新品種分子標記檢測標準的要求,不具有證明力。
據(jù)了解,近年來,最高法知識產權法庭對懲罰性賠償訴請支持率不斷提升。在法庭適用懲罰性賠償?shù)陌讣?,涉及植物新品種權糾紛的案件數(shù)量最多,占比超過三分之一,懲罰性賠償不斷“亮出牙齒”。
“證明難、周期長、成本高、賠償?shù)汀保情L期困擾品種權人的維權難題。對此,最高法知識產權法庭充分利用證據(jù)保全、基因分子檢測、技術調查、專家輔助、專家咨詢等手段,解決專業(yè)技術事實查明難題;積極適用舉證妨礙、舉證責任轉移及事實推定規(guī)則,引導當事人誠信訴訟,有效減輕品種權人證明負擔。2024年,法庭審結的植物新品種侵權案件中,品種權人勝訴率達90%。
據(jù)悉,最高法知產法庭正在起草工作指引,將進一步規(guī)范技術事實查明方式和審查標準,促進提高植物新品種案件技術事實查明的科學性、準確性、規(guī)范性,保障案件公正高效審理。(經濟日報記者 李萬祥)